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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验中心化学、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预算询价公告2025

    发布时间:2025-07-09 16:16:23    浏览次数:    来源: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拟对“实验中心化学、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进行预算公开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实验中心化学、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二、询价方式:公开询价

    三、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实验中心需采购一批化学、检验试剂耗材,要求供应商报价所提供商品必须为满足参数要求,保质保量,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报价为含税价,包括把商品、货物送至使用方指定地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商务条款要求:

    1、预算征集方式:公开询价

    2、质保期限:一年。

    3、售后服务:保修期内,免费更换调换,在接到电话后1日内完成。

    4、履约验收:由使用部门按合同约定开展履约验收。

    5、其他要求:根据学院实验课进程要求供货,符合实验要求免费更换试剂。

    6、采购项目类别:货物类。

    六、材料递交:装订好的报价书【报价书内容包括:相应资质(包括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报价清单及分项报价、其他需补充内容等】加盖公章,打包密封,并于档案袋两头密封口处加盖公章,于202579日到2025718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到体育馆国有资产科402室递交文件(接受邮寄),逾期不再接收报价。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一)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拟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有本项目相关类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危化品经营资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注意事项

    1.本次为预算征集活动,所有厂家或潜在供应商对提交的资料应本着自愿原则,征集单位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物资补偿或承诺。

    2.我院对征集到的技术参数进行整理、分析和评估,仅作为采购需求论证的参考依据,不构成任何采购承诺。

    3.我院有权对征集的技术参数进行部分引用、修改或整合,无需向提供资料的单位支付额外费用。

    4.佳木斯学院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15636495925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光华街53

    详细清单见附件。

    • 附件【玻璃.xls】已下载
    • 附件【部分要求图片.doc】已下载
    • 附件【化学试剂.xls】已下载
    • 附件【生物试剂.xls】已下载
    • 附件【鲜货及日杂.xls】已下载
    • 附件【医疗耗材.xls】已下载
    • 附件【仪器.xls】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