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查档公告
为确保档案信息安全,使之更有效地为学院、师生员工及校友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制定本须知。
一、查阅档案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6: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寒暑假查阅档案时间另行通知(见附件2)。
二、查阅档案地点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院图书馆查档室(303室)(图书馆三楼)
三、查阅档案方式
(一)现场查阅档案
查档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查档室查阅档案
(二)邮箱查阅档案
查档人把个人有效证件、佐证材料、查档目的、查档人地址、联系电话发送至档案室邮箱(jmsxydas2024@163.com),接待人员确认查档人身份后,按照查档人需求,调取相关档案,出具相关证明,邮寄查档人所需档案(详细信息见附件1)。
四、查阅档案规定
(一)查阅本人档案
查档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查阅本人档案
(二)委托查阅档案
被委托人需出示委托人有效证件、委托函及本人有效证件(委托函见附件3)
(三)查阅公开档案
查档人持本人有效证件可查阅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公开发布的档案
(四)查阅不公开档案
1、查阅党委常委会记录,需经学院党委书记签字批准,填写《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党群类档案查(借)阅审批单》(见附件4),经归档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查阅。
2、查阅院长办公会记录,需经学院院长签字批准,填写《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行政类档案查(借)阅审批单》(见附件5),经归档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查阅。
3、查阅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土地使用权证需填写《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基建类档案查(借)阅审批单》(见附件6),经归档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查阅。
4、查阅会计档案,需填写《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财务类档案查(借)阅审批单》(见附件7),经归档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查阅。
五、外单位查阅档案
(一)查阅已公开档案,凭本单位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查阅未公开档案,凭本单位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学校相关档案调(借)阅审批单,经归档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查阅。
(三)国家公安、司法机关查阅档案,应到学校武装保卫部(处)处备案后,出具本单位介绍信和查挡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学校相关档案调(借)阅审批单,经归档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查阅。
(四)港澳台胞、海外华侨以及外国组织或个人查询非本人档案必须经过学院负责人同意,填写学校相关档案调(借)阅审批单,经归档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查阅。
六、外借档案
(一)确因工作需要借出档案时,需填写学校相关档案调(借)阅审批单,经归档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借出手续。
(二)借出档案应及时归还,一般不得超过一周,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向档案室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三)教职工调离本校前应还清所借档案,否则不予办离校手续。
七、其他
(一)档案利用单位及个人须妥善保护所持有的档案原件、复制件及其内容。如造成档案丢失、损毁、信息泄露,将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二)查档人有义务及时有效地向查档室反馈档案利用效果。
(三)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护照、驾驶证。
八、联系方式
(一)通信地址: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档案室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光华街53号 邮政编码:154007
(二)查档室电话:18045454826
(三)电子信箱:jmsxydas2024@163.com
九、位置指引
乘坐4路(站名:中医药大学站)、18路公交车(站名:传染病医院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