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医学类专业不招收色觉异常考生),综合素质符合相关专业的修读要求和入学条件。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限制条件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授予学位 |
学制 |
报考条件 |
培养地点 |
中医学 |
20 |
医学学士学位 |
2 |
医学类相关专业毕业生 |
校本部 |
针灸推拿学 |
60 |
医学学士学位 |
2 |
医学类相关专业毕业生 |
佳木斯学院 |
康复治疗学 |
60 |
理学学士学位 |
2 |
医药学类相关专业毕业生 |
佳木斯学院 |
医学检验技术 |
60 |
理学学士学位 |
2 |
医药学类相关专业毕业生 |
佳木斯学院 |
※医学类专业特别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等相关规定,此次备案的医学门类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制为二年,其专业毕业生不能以该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报名和志愿填报同时进行,填报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8月23日。
(二)报名方式:申请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将报名相关材料电子版统一放入一个文件夹(具体报名材料及目录详见附件),于2020年8月23日前将报名材料打包为压缩文件(其中1-5项为必填项),以“报考专业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报考指定邮箱,逾期将不再受理,材料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考生须明确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邮箱:jwc82193037@163.com(校本部),jmsxyzsjyk@163.com(佳木斯学院)。
四、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2020年8月26日前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五、选拔与录取
(一)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远程笔试方式,学校将在考试前组织考生培训并测试考试设备,学校将在考前发布考试相关要求与流程。
(二)考试内容
1.大学外语。满分10分,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的外国语运用能力。
2.专业能力水平。满分4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的基本认知及潜在学习能力。
3.综合素质。满分5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道德素养、逻辑思维能力等情况。
考试内容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时间为12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
(三)考试时间
2020年8月29日—8月30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四)专业志愿与录取
报考设置1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选项。录取时以专业为单位,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报考本专业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录取额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可由学校根据录取情况调剂到其他符合报考资格的专业。预录取名单在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报到
(一)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2020级本科新生报到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能在应报到日期截止后的两周内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学校在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发现学生个人信息与申请材料不符(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经查实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培养与管理
(一)学校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学生管理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不享受学校本科生转专业与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政策。
(三)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不安排专业实习。
(四)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对于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和休学创业的学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八、学费及住宿标准
第二学位专业的学费按学校对应第一学位专业的学年学费标准,按年度缴纳学年学费。学校对申请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提供宿舍(住宿费800元/生/学年),学生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校纪校规和法律法规。
九、保障与监督
(一)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十、其他说明
(一)拟录取的第二学士学位生必须符合学校录取专业体检要求,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或予以退学。
(二)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四)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
邮编:150040
招生咨询电话:0451-82193455(校本部)
0454-6103226/6103227(佳木斯学院)
考试咨询电话:0451-82193037/82193036
传真:0451-82193026
查询网址:http://zsjy.hljucm.net/
附件: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材料目录》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汇总表》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202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