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及“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人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通过笔试考核,部分岗位的参加考试人数低于规定比例,决定取消以下岗位招聘计划。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1 |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 |
实验实训中心教辅岗位 |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