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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监控工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16 14:03:03    浏览次数:    来源: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拟对监控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预算资金7万元,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JYC[2017]081601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监控工程项目;

    三、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四、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五、招标内容:报名后祥见招标文件 

    六、完 成 期:双方协商,签订合同时进行约定。 

    七、项目地点:佳木斯市,具体地点由甲方指定。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8.1、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须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须符合招标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8.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企业(制造企业提供生产证明文件)或其授权的代理经销商(非制造企业需提供合法来源渠道证明); 

    8.3、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须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查询记录文件开具时间须在本招标公告期内方为有效);

    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只限一家投标;同一品牌产品不同供应商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只限一家投标。 

    九、报名方式及时间: 

    9.1-有意参与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08月16日起至2017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9:00~11:00到: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办公楼102室(法定假日除外)。 

    9.2、凡符合资质要求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投标授权代表报名时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它证明文件; 

    9.3、投标人报名时携带以上该项目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对虚假投标或串通投标的投标单位一经查实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及给招标人带来的间接损失。 

    十、评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 系电 话:0454-6192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