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5月21日,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学习(扩大)会,就《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进行学习研讨。学院党委书记张荣兴主持会议并作中心发言,院长张丽宏进行研讨发言,理论学习中心组其他成员、无党派人士代表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张荣兴主持会议并作中心发言
张丽宏进行研讨发言
会议指出,加强纪律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为了增进全党团结统一、提高干部队伍战斗力公信力、维护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作出的重要决定,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进民族复兴伟业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从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纪律教育的必要性和必然性,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深入领会《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进一步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会议强调,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目标要求,紧紧抓住学习重点,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全面系统掌握《条例》核心要义和重要内容,努力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下功夫见实效,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转变作风、提升能力、促进工作、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注重抓好日常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纪律规矩警钟长鸣。三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战斗堡垒,通过党课教育、交流研讨等方式,引导全院上下静下心带着思考学、带着敬畏学、带着责任学,做到党员全覆盖,积极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落到实处。
会议还就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员网络行为规定》等内容进行学习研讨。